国家能源局拟规定电池一致性管理突破前不得新建动力电池梯次利用项目
国家能源局拟规定电池一致性管理突破前不得新建动力电池梯次利用项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总体部署,促进新型储能积极稳妥健康有序发展,支持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的能源体系。6月22日,国家能源局就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超级电池量产)(电池制造过程)公开征求意见。/p>
其中明确该规范适用于除抽水蓄能外的以输出电力为主要形式的储能项目。新兴储能项目管理坚持安全k22、包容审慎原则,包括规划引导、备案防爆蓄电池运行、监测监督等各环节的行政管理、质量管理和安全监督。
征求意见稿指出,新型储能项目相关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严格履行项目安全、消防、环保等管理程序,落实安全责任。在电池一致性管理技术取得关键突破、动力电池性能监测与评价体系健全前,原则上不得新建大型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储能项目。已建成投运的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储能项目应定期评估电池性能,加强监测、强化监管。
可以看出征求意见稿着重强调了电池一致性和大型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储能项目。目前国内将迎来k22批动力电池退役,而电池有两种渠道,其一就是作为梯次储能项目的储能单元继续服役。
而该项目的难点正是早期纯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型号不统一,随着不断地充放电循环,将导致各单体电池状态产生很大的差异,从而在某些环境下单体电池的性能加速衰减,并最终引发锂电池组过早失效,严重时甚至将引发重大安全隐患。因此,本次规范将重点放在督促技术进步,安全规范上,并且叫停新建大型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储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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